走近佛山政法人 | 第16期:南海区司法局西樵司法所所长卢冬云:坚持把最好的公共法律服务传输给群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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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老郭来说,正是西樵司法所真诚帮扶,让他渐渐打开了心扉。
在卢冬云看来,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中的重要职责。2010年,社区矫正任务从公安部门移交到司法行政部门,彼时西樵司法所只有5名工作人员。面对社矫对象多、人财物相对不足的困局,卢冬云边做边探索。当时,她与同事走遍了32个村居,摸清在管对象的第一手资料,最终建立起信息档案。一些原本比较抵触的社矫人员也在多次走访关怀下,改变了过去的抵触情绪,甘愿接受社区矫正管理。
“对于社矫人员的监管,贯彻的是宽严相济的理念,通过感化达到转化。”卢冬云总结道。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线,是群众感知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面旗帜,更应勇于担当负责,积极主动作为,以意志和勇气去诠释、展现司法人在基层的“本色”。这正是卢冬云说的初心。
这些年,社区矫正工作在西樵镇迎来了一系列可喜变化:西樵镇的社矫安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来了,社区矫正的专管队伍成立起来了,西樵司法所还创建出一套规范的管理模式,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道路。2010年至今,西樵镇社矫人员在社矫期间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现象。
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基层司法所的重要任务。调解员走街串巷奔走在排查化解纠纷的最前线,为了调解,节假日突发加班是常事……回顾这些年的调解工作,卢冬云笑称,吃不饱、睡不好、被骂的情况常有,但是调解工作不能懈怠。从去年至今年8月,西樵镇调解案件629件,成功调解620件,成功率98.56%。
“只有‘倾得掂’,纠纷才能不出社区、不出镇。”卢冬云说。
近10年西樵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历程,可以总结出一套“西樵经验”。自从2009年来到西樵司法所后,卢冬云在接触多个村居调解案例后意识到,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构,在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,仍有群众会对公正性存疑,而第三方调解组织则有助于消除疑惑。2012年,西樵镇提出要以社会团体性质成立第三方调解组织,让人民调解真正回归群众自治的工作思路。于是,在卢冬云的带领下,西樵镇率先成立西樵民间纠纷调解协会,开创了广东省以社团性质注册登记的民间人民调解组织的先河,为人民调解工作走向专业化、社会化提供了西樵模式。此后,西樵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、治安纠纷调解工作室、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西樵工作室先后成立,人民调解力量不断壮大,同时也为人民群众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更专业、更便利、更充分的资源。
正是西樵司法所率先推进区域第三方调解,构建起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。如今,第三方调解组织在南海区遍地开花,多个镇街陆续成立起第三方调解组织。
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。”在司法行政岗位的这些年,卢冬云坦陈,工作久了会感觉疲惫和烦恼,但每一次对初心的重温,对政治理论的再学习,就感觉为自己打了一支强心针,有一股暖流流入心内,成为有力的精神支柱,支撑继续前行,坚持不断把最好的公共法律服务传输给群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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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佛山日报
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